四合院建筑也有老旧的一天,因此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翻建成为了必然。在翻建前后,有些事情需要注意:一是四合院翻建前的许可;二是翻建后的建筑垃圾处理。下面,就来具体说说这两点。
一、四合院翻建前的许可
根据《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保护区内的四合院分成六类,包括文物类建筑、保护类建筑、改善类建筑、保留类建筑、更新类建筑、整饰类建筑。其中,文物类建筑和保护类建筑均不得拆除、改建和扩建。(《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房屋保护和修缮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
对于地处北京市历史文化保护区内的四合院,北京市政府对其翻建的建筑高度、外观有严格的要求,翻建的设计方案必须符合要求。
二、翻建后建筑垃圾的处理
传统四合院中,有许多具有文物价值和艺术价值的构件,饰件,如抱鼓石、砖雕戗檐、垫花、透风、上马石、栓马桩、木雕饰件、室内碧纱橱、花罩等,四合院的翻建过程中有意识地保留并再建设中用这些构件是非常有必要的。
总之,在进行四合院翻建改建的时候,应当特别注意保护那些保存尚好且具有艺术价值和观赏价值的构配件,切不可将这些宝贝作垃圾扔掉。即使有些构件已无法用在建筑上,也可以有意地将其保护陈列起来,供人们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