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营造法式》中的大木作规定房屋建筑的尺度、比例,均以“分”为基本模数见材份。这个基本模数同斗拱就有关系。所谓一“分”,指的是一“材”大小拱的断面高度的十五分之一。斗拱本身各个分件的断面大小、长短比例也是用“分”来度量的。比如单材拱断面高15“分”,宽10“分”;足材拱高21“分”,宽仍为10“分”。足材拱高度多出的6“分”恰为上下拱之间由斗垫托而出现的空隙的高度──一拱6“分”。泥道拱上有慢拱时两拱之间空隙里通常用称为暗拱的木条进行填充它的断面被规定为高6“分”宽4“分”。又如,第一跳华拱长60“分”由此确定了华拱出跳最长为30“分”;泥道拱、瓜子拱长62“分”;令拱长72“分”;慢拱长9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