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列为重点保护的古建筑,除砖、石结构外,国家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一般不准安装电灯和其他电器设备。如必须安装使用,须经当地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批准,并由正式电工负责安装维修,严格执行电气安装使用规程。